一、委直属机关纪委投诉举报受理范围:
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
3.对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三、根据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原则,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,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。
四、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五、举报电话、邮箱
电话(传真):0971-8203650
邮箱:QHWJWJGJW@163.COM